
其中最惹眼的,恐怕是文字的角質層吧。文字誠然是創作者的臉孔,但這張臉也同另一張臉,會遭受紫外線的侵襲,會曬黑、會老化、會長出惱人的斑點,也會在無數油垢和風沙中堆積角質、磨粗了肌膚。
我所在意的,便是那些老舊的皮屑,那令人欲除之而後快的、不磨掉就顯不出肌膚光彩的,令人厭膩的文字。某些譬喻在初次登場時,確實是光華四射,令人讚嘆作者的敏捷才思;但是被不同的人使用多次以後,就像不懂得經營演藝事業的明星,喪失了觀眾對他們的新鮮感。
我總是無法忍受,為什麼在晴日的樹林裡,每當有人從樹下走過時,看到的陽光總是被「篩」落的,而不是經由其他方式。即使現在要到西點教室或迎娶新娘的場合才找得到篩子,眾人仍然樂此不疲,和文字的角質層孟不離焦,焦不離孟。然而當我發現陽光可以是被樹葉「剪細」之後,這個意象仍然貶值得太快、折舊得太快;文字的角質層累積得很迅速,或以磨砂膏,或以潔面布,有志者是應該常常清理的。
又或者,我極不同意有人喜歡在詩裡把自己比喻成錯字,這個看似新鮮的譬喻其實早已擁有它的歷史。如果少年羅智成早已經把那個努力想要被文明校對出來的錯字寫到滿分了,為什麼還有人願意對着不存在的一百零一分,持續著徒勞的練習呢?
文字從不是單純的載體,而有其獨特的聲音、氣味,以及姿態。如果不常清潔保養,再美麗的臉孔也會骯髒暗沉,再令人感嘆的美好本質,也會隱沒在灰撲撲的臉孔下,引不起人一點興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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