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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6日 星期日

時尚女王香奈兒

因工作之便拿到了《時尚女王香奈兒》試映會的票,因為女主角是奧黛莉朵杜(Audrey Tautou),也因為前幾天做Facebook的時尚品牌心理測驗,結果是Chanel,就趁午休時間去看了。

看完的感覺是頗為失望,不知道能不能很不負責任地說「拍得不好」。事實上,是拍得蠻中規中矩的(甚至有點一板一眼了),從香奈兒被送進孤兒院、在小酒館駐唱到成為地主的情婦(玩伴?寵物?或者食客?whatever),雖然電影的宣傳重點在於「香奈兒特立獨行、隻身闖入男性的世界,是女性主義的先鋒人物」,但在電影裡實在看不太出來。確實,香奈兒鄙棄俗艷的衣著裝飾,喜歡將男裝改良成為優雅簡約的女裝,不過她的舞台、資金和客源,一樣是男人給她的啊。

我看到的是一個倔強的女人,不想和其他社交名媛同流合汙(但她做的是一樣的事情,只是比較不情願而已),以自己的傲慢及任性,向男人勒索著愛情和金錢。即使她宣稱要工作(事實上當時的社會風氣也不容許),宣稱要獨立自主,但若不是因為飼主(抱歉,在我看來確實是飼主)和情人的奧援,香奈兒真的能如願打造出屬於自己的時尚王國嗎?我不知道。

對於真實的香奈兒我其實一無所悉,這麼昂貴的奢侈品也無從進入我的生活,只是覺得電影的廣宣寫得如此慷慨激昂,彷彿我真可以看到一個feminist的故事,結果居然拍成這樣。(還是說,可可香奈兒女士的人生經歷就真的是這樣?)大概為了強調演員與香奈兒女士本人外型的相似,法國精靈奧黛莉朵杜在片中看起來格外蒼老,我都快認不出那個古靈精怪的艾蜜莉了。說老實話,莎瑪海雅克扮芙烈達卡羅也挺像的啊,但人家還是鮮艷美麗,奧黛莉朵杜看起來就是很疲倦、很蒼老,不少鏡頭還挺嚇人。

是一部我已經降低過期望值,但還是感覺很失望的電影。

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We Are What We Wear

最近和室友去逛了幾次街。其實我不是愛逛街的人,只是想享受一下姊妹淘一起逛街喝下午茶的情趣罷了。看衣服、看包包、看鞋子、看飾品,不得不說當女人其實還是辛苦的,一個內在和外在都夠水準的女人,要花多少時間和金錢才培養得起來啊。

最近恰逢換季特賣,不少專櫃品牌都下殺三折,正是出手添購新衣的時候。我們畢竟不是Carrie Bradshaw,不可能花400塊美金買一雙Manolo Blahnik,還能連眼皮都不眨一下(真的很好奇,寫報紙專欄有這麼好賺嗎?);我奉行的畢竟還是張愛玲式的,那在有限的範圍裡小巧騰挪的奢侈。享受著這種斤斤計較、殫精竭慮的揮霍,畢竟祖師奶奶如是說:「錢太多了,就用不著考慮;完全沒有錢,也用不著考慮了。」

要談衣服,就更難不想到張愛玲了。她說:「對於不會說話的人,衣服是一種語言,隨身帶著的袖珍戲劇。」又說:「再沒有心肝的女人,說起她『去年夏天那件織錦緞夾袍』的時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實在太中肯,我想起多年前那雙AS粉紅底小碎花細高跟涼鞋也是無限悵惘啊。(後來我在LOOK買到了嫩綠色的版本,但對粉紅色的版本還是無限懷念……)

然而,張愛玲許多關於衣服的雋語中,我最認同的還是「人們沒有能力改良他們的生活情形。他們只能夠創造他們貼身的環境──那就是衣服。我們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裡。」就是這樣,我們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裡,衣服是我們對自我形象的理解與投射,we are what we wear。

所以,我絕對不可能去穿三件式上衣,不能容許自己搞多層次穿搭,也斷不會讓雪紡長版娃娃裝和內搭褲上身。我對自己的期許是:優雅,得體。所以我絕對不可能去買無印良品的洋裝,不可能穿Miss Sixty的上衣;我不是日本雜誌上遊魂一樣的少女模特兒,也不想當hot chick。

至於什麼才是my cup of tea,顯然就是Single Noble、Theme和épanouir了,(我可以接受部分的0918和Bear Two,或者幾年前的Mango)簡單、大方、優雅,最重要的是經穿。四年前買的衣服我現在還是常常穿,只要保養得宜,多穿好幾個四年也不是問題。

See,you are what you wear,所以有的人是色彩斑斕、款式新潮,但下一季就銷聲匿跡的新鮮貨;而我比較想當不趕流行,但永遠實穿的基本經典款──當然,質料要不錯才行。

2009年5月18日 星期一

文字的角質層

身為一個文學愛好者,並且在閱讀之餘,也不自量力地動筆書寫,寫了一陣,便很容易看到一些陷阱。有些類似練習射箭,一開始纏著線搖晃的跳蚤只是跳蚤,久了便如茶碗、如車輪,微小的事物在持續的注視下漸漸變大,而事物的肌理也逐漸清晰。文字也是如此,一開始只當文字是載體,久而久之,也看出了一些旁的東西。

其中最惹眼的,恐怕是文字的角質層吧。文字誠然是創作者的臉孔,但這張臉也同另一張臉,會遭受紫外線的侵襲,會曬黑、會老化、會長出惱人的斑點,也會在無數油垢和風沙中堆積角質、磨粗了肌膚。

我所在意的,便是那些老舊的皮屑,那令人欲除之而後快的、不磨掉就顯不出肌膚光彩的,令人厭膩的文字。某些譬喻在初次登場時,確實是光華四射,令人讚嘆作者的敏捷才思;但是被不同的人使用多次以後,就像不懂得經營演藝事業的明星,喪失了觀眾對他們的新鮮感。

我總是無法忍受,為什麼在晴日的樹林裡,每當有人從樹下走過時,看到的陽光總是被「篩」落的,而不是經由其他方式。即使現在要到西點教室或迎娶新娘的場合才找得到篩子,眾人仍然樂此不疲,和文字的角質層孟不離焦,焦不離孟。然而當我發現陽光可以是被樹葉「剪細」之後,這個意象仍然貶值得太快、折舊得太快;文字的角質層累積得很迅速,或以磨砂膏,或以潔面布,有志者是應該常常清理的。

又或者,我極不同意有人喜歡在詩裡把自己比喻成錯字,這個看似新鮮的譬喻其實早已擁有它的歷史。如果少年羅智成早已經把那個努力想要被文明校對出來的錯字寫到滿分了,為什麼還有人願意對着不存在的一百零一分,持續著徒勞的練習呢?

文字從不是單純的載體,而有其獨特的聲音、氣味,以及姿態。如果不常清潔保養,再美麗的臉孔也會骯髒暗沉,再令人感嘆的美好本質,也會隱沒在灰撲撲的臉孔下,引不起人一點興趣的。

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寂寞的人坐著看花

我想我是常常把花當成鏡子。

總有朋友狐疑地問我,怎麼會去記那麼多花的名稱,而我總是不知該如何回答。或許只要是我覺得有趣的知識,就會比較樂意去接觸吧。雖然這麼說沒有錯,但是我一直以為,每個人應該都會記得一些花的名字。畢竟花是最有魅力的生物之一了,當然,可憐兮兮地被紮成一束一束時不算。

小時後我的玩伴不太多,只有外婆家鄰居養的一條小白狗。小白狗跟我感情很好,中午外婆餵我吃飯的時候,已經吃飽的小白狗會跑到外婆家來抓紗門。外婆總是說:好啦,快吃完了啦,等一下。然後小白狗就會乖乖坐著等我。等到坐立不安的我終於吃完飯了,一人一狗就跑得不見蹤影。

我已經不記得自己都跟小白狗玩些什麼,應該不至於是跳房子吧。我只知道有一次,我跟小狗都玩累了,居然在溜滑梯旁邊睡著,眼看天黑卻找不到小孩的大人,看到我們的睡相也哭笑不得了。那麼小白狗沒有陪著我的時候呢?我好像是在外婆家附近摘花玩,有時候把別人家的盆栽摘得亂七八糟,回去總挨一頓罵。

但我記得小時候的花草是很好玩的。開紫花的酢漿草很漂亮,可以紮成一小束,而且細莖還有酸酸的味道。看到三島由紀夫年表裡的「酸模」,我都不禁猜想那應該是酢漿草莖的味道。開黃花的酢漿草花比較小,但有小小的果莢,一碰真的會彈出東西來,把我嚇一跳。蛇莓也很好玩,嬌小的果實紅艷美麗,吃起來還有點酸酸甜甜的,不過葉片(還是莖呢?已經忘記了)有刺,想摘果實可不能太躁進。

還有很多我記不起名字的奇妙植物。有一種矮灌木非常可愛,花朵細碎而白,呈扇形分布,感覺好像會有雪花被輕輕搖落下來;她還會結橙紅色的果實,晶瑩小巧有如碎琥珀。我記得有一次在圖鑑上看過她的名字,我猜一定是太令我失望了,所以記不起來。還有一種長相類似毛地黃的小花,我過了很久才知道那不是毛地黃。小時候都被勸誡不可以碰那種花,否則會變成啞吧。不過我碰歸碰,話照樣很多,帶有禁忌色彩的東西總是令人特別難忘。

我一直都很喜歡看花。小時候放學了,總喜歡走各式各樣的秘密通道,找找有沒有沒看過的花卉。我現在還記得哪條路有七里香、哪條路有薔薇哩。有時候看見別人種的蟹爪花還會停在屋簷下看,主人應該會覺得莫名其妙吧。我一直是這樣,看到漂亮的花會突然停下來,然後盯著發呆。

我總記得許多與花有關的驚喜:第一次看見鑲邊的大波斯菊,覺得真是夢幻逸品;第一次看見貨真價實的豌豆花,果然翩躚如蝶。我記得很久以前,自己曾經下定決心,要一直和花待在一起,讓她全面進駐我的生活,然而我不會選擇開花店的,處理花的屍體真是令人傷心。應該要從長計議,精密計算土壤的酸鹼性、空氣的濕度和溫度,仔細地建構我的秘密花園。想種一畦又一畦深淺不同的紫色花卉,想像瓜葉菊那懾人的紫如果漫漶一地,該有多神奇。

所以,我想我應該要記住她們的名字。畢竟我們曾經相互蘸取對方的寂寞,書寫香氣氤氳的秘密紀事。寂寞的人坐著看花,或許寂寞的花也坐著看人,在時間的河流中,物我兩忘。

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

永恆的巴別塔

巴別塔的故事一直是我私心以為最能夠代表人類困境的寓言,這樣的簡潔與精確深深地震撼了我。甚至不無管窺蠡測地妄言,德希達(Jacuqes Derrida)的關鍵字「différance」所指的核心,與這則聖經寓言殊途同歸。如果將人類的一切活動都視為言說(parole),那麼人類確然是每天睜開眼睛就開始鬼打牆般地遭遇巴別塔式的困境。

我極服膺義大利諺語「Traduttoretraditore」(翻譯即背叛),任何行為都是翻譯:進食翻譯了飢餓或食欲,睡眠翻譯了疲倦或生理週期,遑論任何發之為聲、為文的,顯著之極的翻譯。一朵花的香氣也是一種翻譯,蜉蝣的生滅也是一種翻譯,然而翻譯即背叛,絕對不是把A扔進翻譯機制後就得到A',就像傳真機絕不可能「傳真」,因為「真」是不可「傳」的。在這裡我並不希冀班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謂的「靈光」(aura),僅是要求完整表述最低限度的本質,就足以令人氣沮,永世不願書寫、言語。

沉默是不是金,我無法回答,但沉默對我而言確實是一種最有安全感的、回到母親子宮內的姿態。只要我不說話、不書寫,我就不至於背叛真實的想法或感覺。多說多錯、越說越錯。言語是夜市撈金魚攤位老闆給的、紙糊的小撈網,即使撈的人極有技巧,那撈網不多時便破了,即使保持完整也免不了脆了,究竟有什麼是穩若磐石的?大約就只有金魚並不好撈是唯一的真實吧。

每天睜開眼睛,就必須面對各種巴別塔式的困境,穿錯衣服導致著涼或者不得體,吃錯食物導致熱量過剩或營養失調,遑論說錯話、表錯情這類分分秒秒都在人類世界上演的即時巴別塔小劇場了。

其實我只想知道,該如何從安排得這麼緊湊的小劇場離席,而不引起其他觀眾的側目,該如何從這龐大的小劇場演員中除名,而不令其他團員感到驚愕?收拾細軟躲進深山密林,還要恰巧有片石壁才能面壁靜思;其實關掉手機和MSN後,不啻就身在水泥山鋼筋林中,只是入耳的不是蟬鳴,而是喧嘩擾嚷的虛無。

2009年5月10日 星期日

她就這樣變成另一個人了

無意中發現心儀的女作家在大陸新浪的博客(我還是習慣稱之為「部落格」,或blog),頓時有一種「啊?怎麼會?」的感覺;或許我是真的把那樁莫名其妙的弊案忘得太乾淨了,甚至忘了女作家早已遷居上海多時,使用大陸新浪的博客根本沒什麼好奇怪的。(甚至都已經兩年沒更新了,我真的是LAG很大)

但令我耿耿於懷的,是女作家竟然用簡體字行文,這對我來說震撼不可謂不大。(最近的幾篇倒是以繁體字行文,原因不明)其實我對簡體字沒有太多意見,經過大半年密集地閱讀簡體書籍,我已經看得挺習慣了,甚至為了遷就無法顯示繁體字的手機,也得上窮碧落下黃泉地從候選字列表中找出簡體字來,不然好好的短訊就要成為一段摩斯密碼了(儘管有些字還是找不到,顯示時就成為謎樣的方格);然而,書寫畢竟茲事體大,和發E-mail或傳短訊絕不相類,寫作的人更不可能對自己使用的文字不偏執,因此我太震驚、太意外了。

張愛玲用英文寫作,固然有一種破釜沉舟、不破樓蘭誓不還的決心;然而除了這種決心,還有什麼力量能讓人棄守慣用的語言文字呢?

我不知道,也不敢妄加揣測,只是有一點感傷。

女作家雖然是以新銳小說家之姿蜚聲文壇,但我喜歡的一直是她的散文。與絕大多數女作家以情感出發的「感性型」散文不同,她的文字總是煥發著智性的神采,而且文字清麗、質地剔透,每每令人不忍釋卷、深深著迷。文章寫得勤的那段時間,有朋友很篤定地說:「妳可以走她的路線,而且還可以寫得跟她不一樣。」我對這樣的評語深深感激。甚至也曾經鼓足了勇氣,挑選了部分比較滿意的作品,透過朋友轉給她看,女作家也表示欣賞與鼓勵,那時真覺得沒有比這更幸福的事了。

此後只要她出了新書,我的書櫃就一定會擺上一本;甚至也會買來送人,或者和朋友討論。然後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在新聞報導上看到熟悉的名字(很奇怪,凡作家詩人上新聞總沒好事,要不就是被指為同性戀,要不就是與名導傳緋聞,再來就是以站台或恐嚇的方式參與政治活動,或者疾言厲色地痛批現在的學生國文程度低落、教育失敗動搖國本云云),再次看到相關消息時,發現女作家早已遷居上海、皈依密宗(什麼?文學不是作家唯一的宗教嗎?),我久久說不出話來。

再看到〈光頭報告〉和理光頭的照片時,真的很難想像,這就是某年夏天我像個小粉絲般(實際上,那幾天是小助手)端著餐盤跟在另一位心儀的作家旁邊,聽他喊住她,然後得以和兩位心儀的作家共進午餐,(覺得心臟快爆炸了,完全忘了我吃什麼)我以傾慕的神情偷覷著的清麗女子。很難想像會穿著DKNY上衣和合身牛仔褲的她,套在手上的竟會是一串佛珠。

她就這樣變成另一個人了。即使她的文字仍保留著我所喜愛的氣味,但形狀畢竟已經不同了。究竟是什麼樣的感覺,我也說不上來,勉強要說的話,就容我姑且名之為失落,或者悵惘吧。

2009年5月5日 星期二

笑忘書

一度非常討厭林夕,尤其在他為王菲寫了〈百年孤寂〉(襲自賈西亞.馬奎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笑忘書〉(襲自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兩個人的聖經〉(襲自高行健)等詞,挑起了我心中的矛盾之後。賈西亞.馬奎斯、米蘭.昆德拉和高行健,文學科班生或文學愛好者對這些人名絕不陌生,或者仰慕、或者迷戀,這些(屬於精英的)經典,豈容市井小民如此傳唱,更別說徒襲其名?

這個心結或許花上一輩子都打不開。對篤信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和阿多諾(Theodor Adorno)的人而言,把文學經典放到文化工業的生產線上、讓「不思索的群眾」真如其名不假思索地消費之、褻玩之並視之無物,無疑是令人不快的。雖然不久後我便在各種光怪陸離的人生情境中,體會了種種過去斥為無聊淺薄的歌詞所蘊藏的意義,並同意林夕是相當優秀的作詞人,但對於這種化約理解的模式仍然時時感到不忿,難以釋懷。

我絕對同意讀文學誤我一生。在此刻,讀文學政治錯誤得可以,甚至到了讓我願意把100年的生日願望都許為「但願我能生在任何一個文學價值高於此刻的時代」的程度。學院裡外的強烈反差,足以讓任何對文學的喜好夠強、浸淫夠深的人感到不適,且因文化震盪而感到痛苦。與其說是「身段」,還不如說是「文化震盪」,總還不至於蠢到看不出文學在這個年代毫無擺架子的資格。

我一直記得大一課堂上,一位以博學多聞與狂妄自大著稱的教授,對全班學生嚷嚷「你們全都不配讀文學」的場景。這句話是對的,可惜對有些人來說到得太遲,對另一些人來說則根本如火星文般不可解(這些人終其一生也不知道什麼叫「文學」、什麼叫「不配」,但這無疑是一種幸福)。在學院裡,我們只學到了結果,卻沒有學到過程-老師花了那麼多力氣讓學生知道這些好文章好在哪裡,卻幾乎不花時間讓學生知道這些作家如何被壓力輾斃;經濟壓力和政治操控等因素很俗氣、很骯髒?很抱歉,所有最潔白最美麗的花朵,都要從污穢的土壤開出來。

放下身段是畢生的困境嗎?也是,也不是。潔淨的雪飄下來,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所要棲身的世界是骯髒的嗎?暫且忘卻經典,一切付諸笑與忘,徒留其名,不要追根究柢了吧。

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家學淵源

前陣子無意中發現一個部落格,內容言之有物,儼然是個練家子,趕緊傳給好友S,問曰:「你看看這會不會是我們認識的人?」S答曰不識,其實想想也對,國粵雙聲帶、精通英語、顯然會一點日語和法語,又兼擅文學和電影的高人,我們實在也不知道該去哪裡認識。出於好奇,點了一下個人簡介,原來是與我同齡的香港女子,我對S笑曰:「這要是個男生,我大概就要去搭訕了!」S聞言大笑。

此人文中提及與父親閒談張愛玲的《小團圓》,S說:「妳看,這世界上有幾個人能跟自己的爸爸聊張愛玲啊?要不是妳說這是香港人,我還以為是謝海盟呢!」一句話驚醒我夢中人,是啊,家學淵源,這不就是我最羨慕的事情嗎?一直覺得張大春的父親抱著他講《水滸傳》是最動人的一幅天倫之樂,並對沒有這樣的父親深以為憾;對於家學淵源這件事,我一直懷著難解的情意結。

從國小開始就常被誤認為老師的女兒,還有老師直接問我:「妳媽媽是哪個老師啊?」我聽了一頭霧水。在那個時候,老師的子女大多成績好、才藝出色,是校園的風雲人物;小時候也著實風雲過一陣子,只是沒有父母指點,完全是自己喜歡看書、喜歡寫。雖然有時也會想著,如果爸媽真的是高級知識分子,今天的自己會不會很不一樣,不過這種事情沒有如果可言,不然我直接發夢自己的老爸是李嘉誠不就結了。

我對S笑言,既然如此,生小孩好像也不是什麼百害而無一利的事情,至少以後小孩可以跟同學炫耀,自己可以跟媽媽聊《紅樓夢》《三國演義》,甚至是卡夫卡或杜斯妥也夫斯基,聽起來還蠻酷的。S大笑,但我想他的小孩會更酷,因為不僅可以跟爸爸聊文學,還可以聊藝術、電影、音樂和漫畫,投資報酬率比我高上許多。

只是笑完了以後突然想到一個嚴重的問題--到了那個時候,還有人讀《紅樓夢》嗎?

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葵藿傾葉

一直以為屬於我這個世代的愛情童話是《大和拜金女》(やまとなでしこ),嫌貧愛富、以嫁入豪門為己志,衣必名牌、用必精品,卻住在極為簡陋的公寓、以杯麵充飢的神野櫻子,幾番波折後終於捨棄多金醫師東十条司,與打死不退、象徵真愛的中原歐介廝守一生的故事。稍微清醒一些的女人當然明白自己畢竟不是氣質非凡、秀色可餐的松島菜菜子,默默將硬碟裡的收藏換成《我叫金三順》(내이름은김삼순),金三順大概是最難被寫進羅曼史當女主角的女人,年過三十、姿色平庸、身材走樣、粗魯不文,還有個土氣到不行的名字,這樣的女人卻是年輕有為、溫柔多金、深情不移的男主角想攜手一世的伴侶,這世界上還有更走運的事嗎?

再稍微清醒一些的女人很快地就能分析出這些愛情童話的公式,明白現實和真愛並不存在二元對立(binary opposition)的關係,並對販賣不切實際的戀愛幻想給苦悶女性的商人感到不齒。然而在做完理性分析之後,捫心自問希不希望擁有這種比中樂透頭獎還值得高興的好運氣時,有辦法魄力十足地說「我不要」的女人,恐怕不是多數吧。

最近身邊的女性親友幾乎都在為《敗犬女王》著迷,我老早就聽過酒井順子的《敗犬的遠吠》(負け犬の遠吠え),大概猜得出來會演些什麼東西,因此興趣缺缺。媒體喜歡操弄特定族群議題其來有自,從(輕)熟女、干物女到敗犬,中槍無數次的我早就沒有感覺了(熟女一詞被濫用到令人髮指的地步,好像脫離羅莉和少女、又還沒成為歐巴的階段就沒有專有名詞可用似的;敗犬倒是沒中槍啦,事業無成的我連當敗犬的資格都沒有,干物女倒是實實在在地打中了要害)。

其實看了這些戲和癡迷於這些戲的人,常常有一種不知道該感慨「妳,這樣寂寞」還是該慶幸女人都還相信「真愛不死」的感受。只要稍微關注一下這個世界,就會發現愛情無孔不入,無論是捷運站裡的婚紗廣告、社會版上的情殺新聞,或者真真切切威脅著薪資所得的紅色炸彈,無一不宣示著愛情仍未絕跡的事實。甚至撥電話給老朋友、參加家庭聚會聽長輩話家常,聊的也無非飲食男女,沒有其他可能。愛情離我,似乎這樣近。

然而長久以來,我總認為愛情不過是荷爾蒙作祟,婚姻不過是一種集體潛意識造成的文化制約,對步入禮堂的朋友心懷感佩/憐憫,對於催促我去談戀愛的朋友大喇喇地答曰:「我才不要哩!我現在過得好好的,為什麼要花時間、花精神給自己找罪受?男人不要給我找麻煩就很不錯了,還照顧我哩,不要做夢了啦!」愛情離我,似乎又這樣遠。

然而事情似乎總是這樣,人總是才說嘴就打嘴,莫非定律 (Murphy's Law)總是靈驗到令人啞口無言。數年前,朋友能通靈的阿姨對我說,我的感情路不會順遂,除非能遇到一個「教會我如何愛人」的人,好好打磨我的脾氣,才有可能幸福美滿。當時我認為此言殊不可解,搞不好是朋友故意整我,然而我終於得到了這樣一個機會,好好地審視自己在「愛人」的課程上,確實只有幼幼班程度的事實。

和最常聊感情話題的好友S,試圖定義「教會一個人愛人」是怎麼一回事。原本我以為給我找罪受、像神測試亞伯拉罕那樣、挑戰忍耐極限就是教我如何愛一個人,但S認為能對彼此坦誠的人,才是能教會一個人愛人的人。我才剛起步,還小心翼翼地在學,還沒有足夠的能力說出一個完整的答案。

如果說我對愛情有什麼樣的期待,或許是「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可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那樣直見性命的感受,是「大旱問雲霓說,你值不值得是一種仰望」那樣義無反顧的救贖,是克麗泰凝視阿波羅那樣的葵傾。

原來,我在佈滿棘刺的硬殼裡,也藏了這樣的,純真而柔軟的心。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暢銷書

雖然我的閱讀品味經常被取笑為「老人」,喜讀「老人書」,如紅皮大字足本中國古典小說、汪曾祺的小說或唐魯孫的散文,但我其實也讀暢銷書,也就是所謂的「年輕人書」,甚至「小孩書」的。我說的暢銷書倒不是《追風箏的孩子》《不存在的女兒》或《燦爛千陽》這些「灰鷹流」書籍,而是大人小孩通殺、紅遍全球書市的《達文西密碼》、《哈利波特》系列或《黑暗元素》三部曲。

《達文西密碼》的威力,從梵蒂岡的反應即可略知一二(笑)。接著看了《天使與魔鬼》和《大騙局》,覺得最好看的是《天使與魔鬼》,梵蒂岡對這本書的觀感不言可喻。向來對這種充滿歷史八卦(對,我是會去逛古人八卦版的那種人)與推理解謎元素的作品毫無抵抗力,不管專家或教會如何解碼,就是執迷不悟。這是小說哪,可不是教科書,認真你就輸了。

《達文西密碼》碰觸的聖杯之謎倒還不是我最感興趣的部份,一來我不是教徒,二來在學校裡只要考聖經我都考得亂七八糟,實在不喜歡這種寓言啊。讀詩讀到 Holy Grail,也不疑有他,以為真是個杯子,完全缺乏相關背景知識。但《天使與魔鬼》就不同了。四大元素!隱喻!藝術品!雙向字(Ambigram)!將所有迷人的元素冶於一爐,實在令人無法抗拒。本書比起《達文西密碼》也更為刺激、緊湊,適於改編成電影。

《達文西密碼》電影想必令許多書迷失望,我也是散場後不禁問友人:「這什麼?」的苦主。湯姆漢克飾演羅柏蘭登真的非常令人幻滅,羅柏蘭登不是應該像年輕一點的哈里遜福特嗎?比較令人振奮的只有藏密筒(cryptex),以及好久不見的甘道夫,這回演起關鍵人物李伊爵士了。《天使與魔鬼》的電影非常令人憂心,羅柏蘭登有不少動作戲耶,我沒辦法想像發福的阿甘和綁走薇多莉雅的哈薩辛要怎麼對打。

不過看來應該檢討的不見得是選角,而是我這種老是先讀小說再跑去看電影「對照」一番的粉絲。不僅《達文西密碼》如此,《哈利波特》也是如此,不過我得說《哈利波特》的選角硬是精采許多。

身邊很多朋友對《哈利波特》是不屑一顧的,認為它除了「好看」以外一無所有。但我和妹妹卻一連看了七集,每集都捧場,她們看中文版,我中英文版都看。哈利波特嘛,好看的地方就在活靈活現的魔法世界、比我讀過的任何一所學校都多采多姿的霍格華茲,還有層出不窮的法寶啊。正因為不對這種「好看」的小說要求太多,所以熱熱鬧鬧地看了七集,電影上映也一定捧場,妙麗這麼漂亮,石內卜這麼會演,看這兩人就值回票價。(妹妹還喜歡榮恩,但就是沒人喜歡哈利波特,也是個奇特的現象)

系列作中我比較偏好《消失的密室》和《火盃的考驗》,劇情比較緊湊、完整。至於《鳳凰會的密令》《混血王子的背叛》和《死神的聖物》劇情急轉直下,好似在趕進度,急著把所有瞞了四集的秘密抽絲剝繭。電影則偏好《阿茲卡班的逃犯》,一二四集的表現都中規中矩、不過不失,唯有阿方索科朗(Alfonso Cuaron)拍出了不同的境界。第三集《阿茲卡班的逃犯》是相對比較平淡、不好表現的一集,但電影的表現甚至比小說更精采,值得記上一筆。無論是催狂魔的形象(非常逼真,相較之下第五集那些披著黑布的怪物不知道是什麼)或是穿梭時空的情節都非常精采,直到現在我還深深懷念被催狂魔斗篷拂過的那朵霜花,以及妙麗「我的頭髮從後面看起來是這個樣子嗎?」的妙問。

第六集又是大衛葉慈(David Yates,為什麼跟我喜歡的大詩人一樣姓葉慈啊啊啊)執導,想到那支離破碎、不知所云的第五集,哈利波特迷請跟我一起集氣,祈禱第七集導演換人做吧,至少給觀眾一個美好的結局啊。

至於《魔戒》就沒有這種待遇,三集電影是看完了,也著實迷了一陣子亞拉岡和勒苟拉斯(同樣地,沒有人喜歡哈比人主角佛羅多,我們都喜歡山姆),但是朱學恆的翻譯我嗑不下去、買不下手,想當然耳妹妹就沒得看,只有我看英文版也有點過意不去,只好繼續向托爾金說抱歉了。

我不是個奇幻小說迷,對大多數的奇幻作品興趣缺缺,最近引起我注意的是同樣大名鼎鼎、威震江湖的《黑暗元素》三部曲(His Dark Materials Trilogy)。光聽書名是出自彌爾頓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大學時期的噩夢之一),就引起我的興趣,電影版又是由妮可基嫚領銜演出Marisa Coulter,說什麼都要捧場一下。而《黑暗元素》三部曲也確實頗對我的胃,立時把《納尼亞傳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拋到腦後。雖然第一集《黃金羅盤》電影刪減了不少關鍵情節,我還是期待《奧秘匕首》和《琥珀望遠鏡》的上映啊。(雖然說我不曉得羅傑活得好好的,後面是要怎麼自圓其說啦)

雖然我對意圖侵犯嚴肅文學領域的作品和作者向來不假辭色,並不代表我要和大眾文學劃清界線。《黑暗元素》三部曲算不算文學作品?當然算。《達文西密碼》算不算?算。《哈利波特》算不算?我不太確定,但我不排斥,我向來就不排斥這種大剌剌表明「我就是好看,但你別拿我寫學位論文」的作品。我當然看暢銷書,但我討厭「爛梨裝蘋果」的「暢銷書」,尤其是明明拾人牙慧又喜故作清高、大言不慚標榜原創、抨擊他人抄襲,明明擁抱大眾卻又想撈過界、處處譏諷嚴肅文學故步自封的寫手,還有他製造出來的印刷品。

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字典癖

說到戀物癖(fetishism),不知道其他人腦袋裡內建的鏈結會連到哪裡去,或許是絲襪,或許是蕾絲襯衣;而我生命中最可大可久,最生生不息的物神崇拜情結,說到底,大概還是字典癖。並不是說我因此成了字典版本學的專家,但我確確實實相當迷戀字典,甚至耽讀字典,樂此不疲。

記不得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迷字典的,但應該不是因為查字典比賽。出一張考卷要學生迅速找出某個字是什麼部首、筆劃幾何,又在哪一頁,在我看來,幾乎全盤抹煞字典所帶來的樂趣。我喜歡「讀」字典,而不是「查」字典,求取知識,不能總是為了應急。但我想自己開始喜歡字典,多少還是為了想表示自己知道的比別人多一些。說來好笑,但自己確實是在很小的時候,就懂得掉書包博取他人的尊敬與注意;譬如稱荷花必言菡萏或芙蕖,小雨不說小雨,更不願說毛毛雨,必定要說霢霂,才能暢快安心。這種logo-centrism大概病入膏肓,藥石罔效,但是比起另一種「logo」-centrism,我的情結未必不可取。

我讀字典,大抵從喜歡的部首開始讀。花鳥蟲魚,日月草木自然是我最感興趣的一部份,時日一久,也從生食跨入熟食,關心起金石之學,或者紡織工業了。艸部是我最喜歡的部首之一,多讀亦有詩經之神效,多識於花草之名。只是有許多植物的形貌,遠在我的想像範圍之外。我總想不透茜草是怎樣的草,搗染之後會出現怎樣的紅色,是指甲花那樣的紅嗎?茜紗的色澤我總無法想像,跟碧紗會有怎樣的分別,亦無從得知。黛玉初進賈府睡的碧紗櫥要是換了茜紗櫥,又會有怎樣的變化?想來對色彩心理學知之甚詳的曹雪芹,是不會容許我胡亂設色的。玉部也是我極喜歡的部首,但是沒有研究過歷代衣飾的我,也很難想像佩帶在身上的玉,上身的「珩」和下身的「璜」有怎樣的差別;更無法得知為什麼「玖」是像黑玉的石頭,石頭和玉不是相去甚遠嗎?當然,年紀尚小的我,是參不透石頭和玉,有時候要看那裁決的眼睛,願不願意去分別的。

認識了一個新字,對我而言像是多得了一顆玻璃彈珠,總值得用得到寶藏的心情去珍惜著。有時候怕自己忘了學過什麼字,還會抄起一張紙,寫個「艸部」,底下就開始寫起我所記得的艸部的字;多寫一個,就多一分「還好還好,沒忘記」的喜悅與僥倖。或是寫個「玉部」,想起哪個女同學的名字有個別致的玉部的字,就深深覺得對方的父母真是好眼力。在窮極無聊的課堂上,或者提不起勁做任何事的下午,來一場記憶力大考驗,總是可以讓我在短暫的時間內心無旁鶩。

上了國中,開始學英文以後,開始接觸英文字典,發現英文字典也同樣好讀。不管是英漢、漢英或者英英字典,都可以讓我讀得津津有味。一直到了大學,不記得是哪一次大考前夕,急忙查閱英英字典的時候,我居然讀著讀著忘記了自己原本要查哪一個單字,再回首已百年身,不曉得自己課文讀到哪裡了。高三考完甄試後,興致勃勃地跑去學法文,自然免不了買本法漢字典;大二時選修了德文課,也硬著頭皮買了團購不打折的德漢字典。法漢字典和德漢字典我都讀得饒有興味,惟獨日文字典讀起來沒有感覺;果然,日文是我最無法進入狀況的一種外語,學到動詞時便早早繳械,連掙扎的力氣都沒有。

都說女人的衣櫥裡永遠少一件,我卻覺得字典永遠少一本。學海無涯,我少的字典可遠遠不只一本。讀了外文系之後才發現只用一本字典絕對捉襟見肘,除了標準配備,至少還得準備幾本字詞搭配字典、同義字反義字字典、成語俚語字典、發音字典、文學術語專用字典、文學批評術語專用字典等,讀神話還有神話專用字典,分工之精細,專業程度之要求,簡直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

新年新希望,希望自己可以找出理由和財源,幫自己添購幾本早就該買,卻遲遲下不了手的字典。除了英文字典,其實我最想要的還是一本夠好的國語字典和成語字典,除了資料要豐富,印刷千萬不能太差,家裡的字典總是讀得我頭昏腦脹,這樣簡直太人神共憤了。

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

迻譯之疑義

身為一個無法像陳寅恪那樣通十數種語言,又酷嗜閱讀的貧弱讀者(兼編輯),翻譯的良窳問題大抵就像物價上漲那樣切身。米蘭.昆德拉的小說要不要讀?當然要。波特萊爾的詩要不要讀?當然要。清少納言的散文要不要讀?當然要。但是沒有能力讀原文,該怎麼辦?只有靠翻譯。

讀譯本早就是司空見慣的事,國小讀的亞森羅蘋系列就是譯本,更不要說日後讀的志文、桂冠、皇冠和時報諸出版社的眾多譯作。這麼多年來,佳譯也讀過,劣譯也讀過,甚至自己也兼差做過一點翻譯工作;既然如此,當然更是牢騷滿腹,談到翻譯便要口水多過茶了。

劣譯不消說,自有許多讀者群起攻之,其力道之猛,讓我幾乎打消專事翻譯的念頭。研究如何把翻譯這件事做好的著作更是所在多有,對翻譯有興趣的人幾乎沒有不讀思果《翻譯研究》和《翻譯新究》的。(資深出版人老貓還說:什麼?沒讀過這兩本書,你還敢說想做翻譯?令人絕倒)思果這兩本書可謂體大思精(每字每句在閱讀時都要反覆斟酌,兩三百頁讀來感覺像兩三千頁,故曰體大),搭配余光中《從徐霞客到梵谷》中的〈中文的常態與變態〉及〈白而不化的白話文〉兩章讀,更有振聾發瞶之效。我讀了以後,深感自身學養不足,從此再也不敢嚷嚷要做翻譯了。

雖然翻譯是苦心孤詣的代名詞,更是吃力不討好、投資報酬率低的行業,卻讓人不得不大唱How Do I Live Without You;然而劣譯又是如此令人如芒在背,不得不掩卷浩歎,甚至只能痛心疾首地與名著錯身。我得很坦白地說,儘管我知道Umberto Eco的小說成就之高絕不遜於其學術成就(其實我第一次在圖書館看到Eco的論著還嚇一跳,以為我又無意識地逛到文學創作區了),《玫瑰的名字》更是如雷貫耳,足以把風靡全球的《達文西密碼》打回幼幼班原形,但是中譯本我真的嗑不下去啊。

除此之外,一向喜歡讀推理小說的我,自然不想錯過喬治.西默農,偏偏我的法文程度唱唱兒歌還可以,要讀小說是萬萬不行,只好求助於中譯本。然而沒翻幾頁我就敗下陣來,這翻譯實在太黯然、太銷魂了,怎樣都沒辦法勉強自己讀完。

小說還算是災情較輕微的,詩歌就相當令人震撼。詩之精微、費解,古今中外皆然。但任何一位愛詩人都不可能以讀中文詩為滿足,必然會想一探浸淫於其他文化的詩人作品。然而,讀翻譯詩總是令人敗興而歸,「詩因翻譯而失落」,信焉。我讀英文詩猶如瞎子摸象,更不要說以其他語言寫成的詩作了,怎不令人遺憾呢?

撇開劣譯及不可能的翻譯(至少我認為譯詩是mission impossible)不談,佳譯也是有的。有公認的翻譯名家如梁實秋、傅雷、余光中、胡品清,愛書人也有自己私淑的優秀譯者。知名翻譯大家的成就已經有許多人談過,也不缺我的粗蠢見解;多年以來一直令我縈懷的佳譯,是馬真的《大地》。

初讀《大地》,是在國小高年級。出手闊綽的嬸嬸很捨得給我買禮物,買的全是昂貴的套書(包括小朋友必讀的《漢聲小百科》和《中國童話》系列),怎麼會買這本書給我,我也忘了,只知道很好看。當時還不太流行學英文,只有家境優渥的同學能到貴得要命的何某仁英文上課(因此我的英文是進國中才學的),自然全無翻譯概念,看到作者賽珍珠也不疑有他,還以為跟賽金花一樣都姓賽(我後來知道賽金花其實不姓賽了,笑),渾不知Pearl S. Buck究竟何許人也。

馬真譯的《大地》真是好看,全無隔閡之感。即便我後來讀了張愛玲的《秧歌》、莫言的《紅高粱》,甚或余華、葉兆言,仍不覺得馬真的譯本「像」譯本,極其流暢、道地,令人念念不忘,甚至我也懶得再去探究The Good Earth風貌是否真是如此了。

義大利諺語說:「翻譯即背叛。」,對翻譯有興趣的人大抵也都知道,翻譯無非再創造,思果更坦言不能寫作的人無法做翻譯。我不知道好的翻譯是不是更徹底的背叛,只知道當前的翻譯品質確實良莠不齊,受限於成本考量,更是有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出版業的共業我無由置喙,但身為一名讀者(比起當編輯,我更喜歡當讀者),還是由衷希望能讀到令人魂牽夢縈、餘韻無窮的佳譯,至於財務報表,這怎麼會是讀者應該承擔的責任呢?

文盲

一早朋友就給了我一個連結,說我這個七年級裡的老人一定要去看看。一點發現是天外飛來巴斯光年部落格的妙文,讀了果然樂不可支。(巴斯的文章一向令人樂不可支)

說我是七年級裡的老人絕對是本日最中肯,早在數年前就有五年級的朋友雙眼閃閃發亮地對我說:「其實妳也是五年級的對吧?」我當然不大清楚五年級的人平常都在做些什麼,但更不清楚七年級的人到底都在說什麼、想什麼。說到捍衛中文的決心,我可是直追二年級,還被說過:「妳跟余光中一樣熱血耶!」

巴斯文中的例子讓我頗有感觸,有感觸到暫時無暇為七年級抗辯(笑)。看到「反哺」被解為「吐奶」,我還真的嚇到要「反哺」了,立刻傳訊給朋友:「那『周公吐哺,天下歸心』是不是會被解釋成某日周公吐奶,天下人都回去關心?」朋友聞言回了一串「哈哈哈」,評語是「精準」。

我不像余光中和張大春,學養佳又古道熱腸,常懷教化讀者的壯志。純粹只是人機車嘴巴賤,看到不可思議的錯別字和成語誤用時,不酸覺得對不起自己。由於幹的是文字營生,對於國文程度超差的同業更是批評起來不留情面:這種東西竟然有臉賣給消費者?身為媒體沒有一點自覺乎?

有朋友覺得我在看電視新聞的時候「有奇趣」,因為新聞主播出錯的頻率高得離譜,更不要說一般的電視節目。甜美的侯(前)主播說:「某某東西品質很粗『造』……」我馬上就想接:「造什麼鬼啊?上帝造物還是蔡倫造紙啊?是粗『糙』!」每每令我目眥欲裂,痛陳這些媒體人喪盡天良,教壞囝仔大小。 Yahoo!奇摩新聞更是罄竹難書、令人髮指:台大教授某某某表示,他對第一名模林志玲懷有「孺慕之情」……真是嚇得我屁滾尿流失了魂,就算「有奶便是娘」,也不用對C cup的志玲姊姊出手,若是對F cup的天心懷有「孺慕之情」,還稍微合理一點。

有許多人問,七年級(我想應該加個以降)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連話都說不清楚?老實說,我也想問,為什麼念的是一樣的課本,就是有這麼多人老害我枉擔了這個虛名兒?不要說國學造詣(這個我也沒有,汗顏)、國文程度,要追究起這個現象,標準應下修為「識字程度」。這些火星人對我而言,是睜眼瞎子,會讀會寫,卻不知所云的「文盲」。

曾看過一個電視節目,主持人約是胡瓜陽帆之類,到西門町出外景,專門找少男少女來「挑戰生難字」。題目其實真的不難,鑰匙的「鑰」,呼籲的「籲」,噴嚏的「嚏」,筆劃是多了一點,但「生難字」?這不是國中生都應該要會寫(或者國小就應該都學過了?)嗎?怎麼出列的高中生、大學生個個面露羞赧(但無愧怍),搖頭棄筆寫不出來?

難怪我讀張大春《認得幾個字》湧現知音之感:沒錯!就是這樣!每每在讀字典(字典若只用來查就可惜了,其實是很有趣的讀物,不過三隻小豬版的成語典就免了)時,都覺得那些被歸為「冷僻、罕用」的字心情灰撲撲,早已沒有幾個人認識它們、使用它們,只在某些「對普羅大眾而言太過專業」的書籍中還魂,杵在字典裡就像被迫參加雞尾酒會的吳魯芹,一臉無奈。

巴斯文中那位可憐的小南,書「反哺」二字卻被譏為「賣弄文采」,這種事情我也遇過。當時我既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又不禁生疑:什麼時候我手寫我口變成賣弄文采了?難道以後我得在稿子裡加上「各位大大安安」才叫做「貼近讀者」嗎?真他媽夠了。

早些年沉溺於現代詩時,在朋友間我算是很喜歡「拓展用字領域」的,常被中文系的朋友笑說:「幹嘛,這些字連我們中文系的都不會,妳這外文系的是要來砸招牌搶飯碗嗎?」或者收到委婉的建議:「使用冷僻的生難字會和讀者產生隔閡……」,當然也有不客氣的意見:「一定要賣弄妳懂的字比較多嗎?」

Well,reader- oriented theories,我恨你們(笑)。其實我只是覺得,有很多美好的、精準的字因為使用者的怠惰(或時代的怠惰--如果你要說這是語言的「進化」,whatever,我不會同意的)而流失了,像日益疏鬆的骨質那樣補不回來。如果沒有人保持警戒,如果沒有人表示關心,很快地中文就只剩一個動詞了。是哪個動詞?別問我,問張雅琴吧,「劉揆進行一個答辯的動作」、「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進行一個所謂投票的手續」,進行什麼鬼,聽馬賽進行曲還比較有意義。

怎麼有人能對中文墮落至此無動於衷?怎麼有人能不焦慮自己的文字能力比骨質還要疏鬆脆弱?如何才能甘為能讀能寫的文盲?我不懂。

第一道曙光

開始工作以後,能一起談詩論藝的朋友就急遽減少,尤其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好不容易逮到機會就大聊特聊,記者那樣窮追不捨、或者相親那樣沒話找話地聊,想來倒是有些黃蓉替郭靖密室運功以求續命的味道。

有次和朋友聊到受到文學「感召」(蠱惑?引逗?不實廣告?whatever)的機緣,細細回想才發覺自己的閱讀進程還頗見跳躍式,一時也不知道究竟該歸咎(笑)於何了。

我很小就近視,大概是國小中低年級的事。唯一可拿出來說嘴的,就是眼睛不是看電視看壞的,而是看書看壞的。也不知道為什麼對書那麼好奇,小時候只要看到書,甚至手冊、印著字的紙張,就一定要坐下來看,也不管場合或燈光。在自家如此,忘了帶鑰匙蒙鄰居暫時收容如此,到同學家玩如此,上(毫無作用的)功文數學補習班亦復如此。

我記得我是在國小同學家裡讀完九歌出版的《賽金花》(朋友:妳國小時就讀《賽金花》也太酷了吧?老實說,我覺得國小同學的家長才酷啊!)還有莎士比亞戲劇集中譯本(哪個版本已不可考,只知道改寫成散文體);在補習班的小書櫃旁讀完了《紅樓夢》節本和《封神演義》節本,從班級書櫃(那個年代,國小老師很喜歡把教室裡的置物櫃挪作書櫃使用,再強逼每個同學從家裡帶書或者拿班費買書以充實櫃藏)領略了《簡愛》和《王爾德童話》的風貌。

(小時候當然不知道《簡愛》是Jane Eyre囉,只是覺得怎麼會有女生名字叫做「簡愛」,外國女生再怎麼樣也是叫莎莉、安娜或貝蒂之類的吧?到了大學,課堂上讀了Jane Eyre,老師還說他常看到「簡愛」汽車旅館,令人無言,那真的不是Simple Love,好嗎?)

國小高年級時,附近搬來了一位大姊姊,我常往她家跑。不記得她是否曾經教我數學(第一,從小到大唯一需要補救的科目就是數學,後來又追加了理化;第二,不管當初有沒有教,成效顯然不彰),只記得從大姊姊那裡借了不少書。現在還有印象的,是蕭麗紅的《千江有水千江月》、中國新文學大系(大約是這個名字)的《蕭紅》卷,以及《七十二年詩選》(蕭蕭編)。那位姊姊姓蕭,借了我一堆蕭姓作家的書,想想也真妙。以後鄰居小朋友從我這裡借到的,大概會是張愛玲全集、張大春作品集,還有張默編的詩選吧?(笑)

國中時讀的書比較「符合該年齡層需求」,譬如小野,譬如張曼娟,所謂的「世界名著」,以及一些歷史人物傳記。這時候除了國文成績比別人高、參加作文比賽的次數比別人多以外,尚看不出什麼文學夙慧,頂多是句子寫得比較漂亮,得到的作文評語不會是「敘事流暢、文字平實」。到了高中,完全拜社團之賜,認識了一位遠比我早慧的同學,在她的影響下,我開始讀大量的翻譯作品,從《十日談》《高老頭》《百年孤寂》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蜘蛛女之吻》《繁花聖母》《北回歸線》;也開始接觸張大春、施叔青、朱天文、朱天心,乃至邱妙津、董啟章、紀大偉、成英姝,第一次聽到高行健的名字,也是她告訴我的。

高中到大學這段期間「不務正業」,推薦甄試上榜後更是有恃無恐,同學在算數學題,我在讀《酒店》和《娜娜》,同學在背國學常識,我翻我的《安卓珍尼》和《膜》。從左拉到杜思妥也夫斯基,從波特萊爾到馬拉美,那時已一腳跨進外文系,決定一輩子要和文學相偎相依。

回想起來,第一道曙光(還是第一個癌細胞?)或許還是在國小時進入我的生命吧。我一直記得第一次讀到《封神演義》,雖然內容說穿了就是一堆神仙打架,但是法寶滿天飛,你來我往的精采得要命。(話說那時候讀的還不是大字注音版,而是極破舊的「大人書」,不是特別改寫給兒童看的,不曉得是哪個老師亂塞在書櫃裡)第一次讀到改寫過的《酉陽雜俎.葉限》,覺得遠比灰姑娘的故事瑰麗奇幻,日後要找原書時還被問「你又不是中文系的,怎麼會想看《酉陽雜俎》?」

然而最令人難以忘懷的,還是第一次讀到非馬的〈蛇〉:
出了伊甸園
再直的路
也走得曲折蜿蜒
艱難痛苦

以及張錯的〈叢菊〉:
楓林如何受創於夜露
流下的眼淚,是菊花,
還是杜甫

那時的驚訝,不下於發現新大陸,或許夏娃剛嚥下那一口蘋果,發現世界因之不同的感覺,就差不多是這樣。一個識字不多的國小學童,一頭撞進了現代詩的世界,並在多年後自己也提筆寫詩,演練當時得到的驚喜與感動,我想,這大概就是最巨大的幸福。即使經濟不景氣、社會風氣不尚文藝,走到哪都是永遠的少數,種種挫折冷遇,都無法撼動那雷轟電掣的,啟蒙的一刻所帶給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