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4日 星期六

寓教於樂?

在某次面試中,出版社總經理說她規劃了新的書系,希望借重我的相關經驗。新書系的任務很明確,就是讓中國經典與遊戲相親相愛--任務是成為遊戲研發商愛用的資料來源,以及玩家會愛屋及烏轉而眷顧的商品。

我後來沒有接受這個offer,因為覺得總經理的夢想很難實現。

或許總經理沒有時間玩遊戲,她不曉得文字思考者和圖像思考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種,對,就像高加索種人和尼格羅種人一樣,差異甚大。要一個肯花10小時玩「三國志11」的人,去花10小時讀羅貫中的《三國演義》已經不容易,要這個人去讀陳壽的《三國志》更難。

不是任何與階級有關的問題,關鍵在於這三者是不同的文類(genre),在不同的平台展演,你可以不願意承認,但這三者確實已經各自獨立了。對著日版的三國志或幻想水滸傳罵罵咧咧,只差沒罵出喪權辱國數典忘祖是沒有意義的,那根本不是一樣的東西。

我很喜歡三國演義、西遊記、紅樓夢,甚至山海經和封神演義,但是改編成遊戲總是貌合神離。看KOEI的「三國志」系列把「美姿顏、好笑語」、人稱孫郎(跟周郎可以組個WaT或瀧&翼)、魅力可比金城武的孫策畫得一臉衰相,堪稱金字招牌且「壯有姿貌」的周瑜(他在《三國演義》裡被寫得比較帥)看起來像管娘砲,趙雲卻遙遙領先帥到翻車,有沒有天理啊?而《紅樓夢》明明是如此充滿詩意,男女主角(好啦,男主角確實淫,但絕對不是淫賤啊)不食人間煙火,氛圍滄桑靈幻的不世之作,改編成遊戲之後竟然是H Game!喵的,製作人你給我去曹雪芹墳前下跪。

把中國經典改編成遊戲,多的是如此逼良為娼(!)的組合,明明有那麼多熱鬧滾滾的文學作品,一定要這樣喬太守亂點鴛鴦譜才會爽嗎?但話說回來,一款遊戲之所以有資格被稱為遊戲,必然要具備相當程度的可玩性,如果不委屈原著,那就變成電子小說、委屈了遊戲;如果不委屈遊戲,原著只好滿臉豆花,讓書迷傷心欲絕、哭著回家找媽媽。

出版界說,啊,多希望那些玩遊戲的人能花一點時間來看書。遊戲界說,啊,其實我們有好多奇技淫巧等著發揮,只欠缺一個夠水準的故事。張飛立矛長板橋,一夫當關威風凜凜,光用文字敘述太可惜,讓遊戲研發團隊加點聲光效果、最好還有曹軍的無臉小兵嚇到尿失禁。然而,「寓教於樂」太沉重,何不讓書歸書、遊戲歸遊戲,書要寫得精采、遊戲要玩得痛快,不要心心念念想撮合它們。或許「三國志11」的玩家打得膩了,也會想去看看《三國演義》裡周瑜諸葛亮如何唇槍舌劍、夏侯惇如何拔矢啖睛。或許《紅樓夢》的讀者看不慣神瑛侍者和絳珠仙草總是你哭我哭大家哭哭,想搞清楚到底怎樣才能跟林黛玉H。

忠於原貌,別「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豈不甚好?

2 則留言:

  1. 讀你的文章感覺很痛快!很多我想說但是說不出來的東西都被你說出來了,以後我就多看你的文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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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是滿肚子不合時宜,真真牢騷滿腹
    有時候覺得不吐不快
    你要多看的話我就傷腦筋了,不能再發懶啦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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